关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中心废水和废气进行监测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4-01-05 14:05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和中心《国家排污许可证》副本自行监测的内容,我中心医疗废水和废气须继续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并编制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请有意向的机构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进行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监测项目及内容。

2024至2025年度医疗机构废气、废水年度检测项目

类别 监测对象 检测项目 单价 采样点位数量 点位检测频次 年度检测天数 检测费(元)
废气 污水处理站周界 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   1 1次/季度 4  
废水 综合废水排放口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1 1次/周 52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氰化物、挥发酚、氨氮、总氮   1 1次/季度 4  
粪大肠菌群数(MPN/L)   1 1次/月 12  
沙门氏菌、志贺氏茵   1 1次/季度 4  

 
 

二、提交资料事宜

(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报价表。(报价应包含检测内容、人工、运输、税费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三)报价文件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7:00前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375号。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林俊杰,电话:020-8928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