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五”康复医学工作的思考

作者:张嘉默 来源: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21 10:21

    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作为一个专业的、起骨干作用的康复机构,如何做好康复工作,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一、康复医学的现状

    在康复工作实践中,康复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康复也就是“全面康复”,包括医学康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狭义的康复即指医学康复。医学康复是全面康复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康复保障制度,构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的重点,也是对康复服务效果进行评价评估的主要指标。

    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专家认识到康复应与临床治疗紧密结合,相互渗透.康复医学与临床治疗医学的相互关系也日益体现在临床实际工作之中,从临床处理早期(包括外科手术治疗)即开始早期康复,临床医师与康复医师相互协作开展康复评定,制订康复治疗方案,评估康复效果。康复研究结果显示:早期康复效果明显优于后期康复效果。只有开展早期康复,专科康复才能达到理想的康复效果。也就是说,康复不仅仅是临床治疗后的延续,更是应与临床治疗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康复医学与临床医学的结合也体现了医学发展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文化模式的转变。随着康复医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康复观念的更新,早期康复和专科康复的发展,康复医学已确定为重要的临床学科(内科学专业系列),康复医学与临床治疗学的关系日趋密切。目前,发达国家的一些临床医生既是某个临床专业的专科医生,又是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和心肺康复等方面的专家。要推动广州市的康复医学发展,提高康复工作的质量,也同样需要培养这样的“双料”专家。

 

二、康复医学的康复目标  

    康复医学的核心,是通过各种方法帮助康复对象最大限度地恢复身体功能,重新参与社会生活。康复医学的基本目标包括两个方面:增加患者的独立能力;使患者能回归社会并进行创造性生活。

    重获独立能力是康复的首要目标。一直认为康复是一个通过康复训练等手段使患者获得尽可能高的身体独立水平的过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明显提高往往被认为临床康复成功的标志。长期以来,独立能力的概念被极度限制在身体的独立能力范围之内,即把生活自理能力作为独立能力的指标。实际上,独立能力不能单纯看作为身体或生理功能上的独立能力,而应包括独立作出决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即自决能力。所以,在所有的康复对象的康复过程中,要同时注意培养他们的自决能力,从而可能达到身心的独立。

    很多康复医院仍把康复目标局限于生活自理能力或独立能力的恢复或提高,康复治疗主要局限于物理治疗法、作业治疗法等体能方面的训练,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及潜在的就业能力的恢复往往被忽略。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不意味着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只注意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实际上主要是对人的自然属性进行康复,只有注意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才是对人的社会属性进行康复。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才能体现康复的重要价值,达到全面康复的目标。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康复理论和方法学的应用研究更注意全面康复的内涵及特点。

    另外,康复评定学也是现代康复医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因为康复治疗是起于康复评定而止于康复评定的。在临床中常被称为康复评价,它的对象包括所有需要接受康复治疗的功能障碍者,康复评定应贯穿于康复医学的全过程。通过康复评定,发现和确定障碍发生的原因,障碍的性质特征、程度,为制定明确的康复目标和康复治疗计划提供依据。因此,它在康复医学的障碍诊断、治疗、伤残等级的评定及康复效果的评估中,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广州市康复中心充分认识到康复评定的重要性,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了很大的努力,效果明显。只是在今后的康复评定中,要更加注意系统性与科学性,要统一标准,规范量化指标,使评定结果更加科学客观,更具临床实用价值。

 

三、重视和发展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是在初级卫生防治网络层次上充分利用和依靠社会资源,针对康复对象病情稳定后锻炼和提高功能适应性,预防和控制功能障碍的进展,并作为康复对象综合医疗方案的组成部分。从目前研究看,对于社区康复这门新兴学科中各类功能的普及性和实用性,可以视其为对康复对象进行全面康复的有效手段之一。

    众所周知,在康复机构中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接受特殊教育、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的残疾人,在中国还不到5%,95%以上的残疾人是在社区中进行康复的,充分说明在康复体系中,各种形式与规模的康复机构是骨干,社区康复是庞大的基础。因此,这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政策性、服务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它的发展有利于把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紧密结合起来,亦是康复对象最终回归社会的有效形式之一。

    广州市康复中心在社区康复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在广州地区的10个区、2个县级市建立了社区康复组织管理网络,建立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示范基地,但目前的运行模式还不理想,与社区康复实际功能作用和康复对象康复需求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因此,做好社区康复工作,探索更理想的社区康复模式也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

    四、康复医学目前存在的问题

    邓朴方在第三次全国康复工作会议报告中也指出:康复资源的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康复医学研究、专业人才培养、康复知识普及等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康复工作的现状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之间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康复医学的重要性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在目前的疾病谱中,心脑血管疾病、意外伤害、代谢性疾病和肿瘤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疾病所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语言障碍、运动功能丧失等,均需康复治疗,手术后的康复、各种骨关节疾病和肌肉疾病、精神残疾的康复,慢性病、老年病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后遗留的功能障碍,均需康复医疗的帮助。有资料表明,约80%在综合医院就医的患者,在住院期间适合进行康复治疗。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即使在设有康复医学科的医院,大部分的康复工作仍仅限于理疗范畴。

    2.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有待完善,科室设置、专业的发展与研究应更加科学、规范、标准,要符合残疾人的康复需要,应有准入制度。要继续将康复工作纳人政府目标管理和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3.加快康复医学的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学的继续教育,促进康复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由于我国康复医学起步较晚,正规康复人才的培养体制还不健全,缺少一支经过专门训练的、懂得残疾人康复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特别是在基层,缺少大批掌握基本康复知识和技术、服务意识强、能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人员。大量非康复医学专业培养的执业医师,不管学历如何,工作性质如何,只要有行医资格,又正在从事与康复医学相关的工作,统统可以转变为或被称为“康复医学科”的医生。这样康复医学的质量很难达到较高水平,患者也不能获得较好的功能改善,会影响社会对康复医学的期望,康复医学的发展也会障碍重重。应该进一步完善康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健全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和管理队伍,提高专业康复工作者水平。

    总之,国内康复医疗机构经历了上一世纪90年代的大发展,目前正进入充实提高时期,主要是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配备到位,素质和质量的提高,设备和技术的改善,经营管理的加强。

    4.制定政策,使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支付康复医疗项目。康复医学作为多学科、专业协作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现代医学发展的一种模式。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现代康复医学的发展,已经把康复医学纳入到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四位一体的医学模式之中。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社区建设的推进,康复工作还没有实现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对接,尚未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充分融合。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不支付康复医疗项目,患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听宣传”,“看广告”来决定自费康复的,这种体制很难保证康复医疗的质量,也难于保证康复医学的健康发展。康复资源不足与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同时存在。

    5.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由于对现代康复的概念和康复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康复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所以,加大对康复医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宣传力度,掌握现代康复医学基本技术和基本操作流程,是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团体和康复医师需承担的责任。否则,在行政领导、社会团体、普通老百姓眼中,康复医学仅是慢性病的长期照顾、调养和疗养,医疗期很长,而医疗效果又不能很好的证实,那么,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就不能支持康复医疗,群众也不会信任康复医疗的作用,康复医学自身的地位也不可能提高。